老人還有分等級

103/05/27
「老人」的定義是年齡靠近或超過平均年齡,含有體力衰退,人生接近終點的涵義。老化是很深奧的一門學問,例如一般是60歲以上叫作老人,有趣的是每個統計得到的答案不同,英國30歲以下的人認為年過58歲叫老人,但是80歲的人認為68歲才算老人。

德國的俾斯麥在1880年時建立福利國制度,設定50歲為退休年齡。美國在1936年設定社會福利制度,規定65歲以上為老人,可以領老人年金,當時的美國只有5%的人能活到65歲,而且65歲的人,平均餘命只有5年,為了讓老人免於乞討,貧窮,所以設定社會福利制度。

時至今日,除了世界衛生組織認定非洲某些地區,50歲就算老人,許多國家人民的平均壽命已達到80歲。如果65歲就能領取社會福利,對國家財政形成負擔,因而先進國家紛紛採取措施,逐年提高退休年齡。

根據醫學文獻,現在的人與1948年代的人相比,身體年輕了14歲,所以老人又分為年輕的老人(65至75歲),中年的老人(75歲至85歲),老年的老人(大於85歲)。老人的行動、反應較慢所以走路或社交常無法跟上節拍;視力、聽力、體能下降,活動力不如年輕人;身體免疫力,修復力較差,容易生病,感染。但訪查一群大於85歲的人,他們認為65-75歲(有些文獻認為60-70歲)是他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!

我們如果檢視老化帶來的失能(無法自理生活)比率,65-75歲為10.7%,75-80歲為22.4%,85歲以上為43.7%,大於95歲能夠生活自理的只有5%。也就是說65歲至75歲的人,將近90%可以行動自如,這些人沒有工作的壓力,不必養兒育女,過去的知識,人脈,財富的累積,讓他們能充分享受生活,也難怪統計學上所謂年輕的老人(65-75歲)其實是人生最快樂的階段了。

老人分級之後,我們了解每個階段的需要不同,這對於規劃老人照護是很有幫助的!

http://udn.com/NEWS/HEALTH/HEA2/8703318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