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隆乳的动机

1962及1963年美国与法国分别發表第一例硅胶及盐水袋的隆乳,这之后隆乳手术持续在各国高居美容手术排行榜的前三名。美国每年平均约30万人次的隆乳,台湾估算每年有一万至二万人次。

台湾的第一例隆乳是马偕医院罗慧夫医师从美国带回盐水袋,替一位牧师娘隆乳。当晚病人發生血肿,又被推回手术室止血,牧师娘认为一切是上天的安排,她不配拥有丰满的胸部,要求医师取出盐水袋,结束隆乳。

牧师娘之后,台湾有许多女性隆乳,英美女性的隆乳是要求胸围变大。台湾战后婴儿潮的女性营养失调,發育不良,平胸的机率很高,隆乳只求正常。这些女人婚前担心被退货,婚后担心被嫌弃,隆乳过程偷偷摸摸而且神神秘秘。第一要求,不可以被识破,第二要求,不可被摸出来。因此腋下肌肉下隆乳,是当时的首选。腋窝伤口避免乳房疤痕,肌肉下隆乳可以遮蔽义乳,手术需要二至四小时。胸大肌原本附着于胸壁活生生被塞入义乳,内部压力极大。病人形容麻醉醒来胸部像被卡车辗过,术后卧床一星期;需人搀扶才能坐起,而疼痛可能持续一个月。

但是癒合后的乳房被肌肉固定,跑步不会动,挤不出乳沟,躺下来像碗公,更糟的是肩膀运动,胸大肌收缩,义乳会跳动。上述种种,都因女人只求罩杯升等,不要男人看得出来或摸得出来,就必须容忍这样的过程以及结果,回想起来,实在很荒谬。

那段时候,男人也没閒着,他们在花花公子,在A片裏,幻想迷人的乳房。男人排斥假奶,宣称「摸到假奶会立刻软下来!」有时外遇被抓到,还大言不惭地以元配的乳房太平作藉口。

时至今日,距离第一例隆乳已超过50年,美国美容外科医学杂誌调查隆乳妇女动机,發现女人隆乳第一是为了外观,第二是为了自信,第三才是为了改善关係。例如:50岁的女性三铁选手,未婚也没有男朋友,为了穿运动服方便而隆乳;37岁的已婚妈妈亲餵二个小孩,婚姻关係良好,自觉乳房萎缩而寻求隆乳;50岁的女法官,一生平胸,决定隆乳作自己的生日礼物。她们的特色是经过慎重考虑,要求最小最不痛的手术,强调乳房的尺寸、形状、乳沟和会晃动,至于疤痕的位置和乳房的触感反而在其次,女人领悟「我的身体我喜欢最重要」。新好男人也只能配合同意「长在我爱的女人身上就是最美的乳房」。

看了以上的时空背景,就不难理解隆乳为什麽变成简单的手术。这二年流行低疼痛,低伤害的乳下皱褶切口、筋膜下隆乳。手术平均只要25至30分钟,隔天可以上班。这种隆乳,外观自然,唯一的缺点是男人可能识破。

从愈来愈多女人选择便捷的隆乳看起来,女人「自己高兴就好」的观念盛行,女人已经抛弃身体属于男人的观念,从男人手中收復身体的自主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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