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隆乳的動機

2024/07/10

1962及1963年美國與法國分別發表第一例矽膠及鹽水袋的隆乳,這之後隆乳手術持續在各國高居美容手術排行榜的前三名。美國每年平均約30萬人次的隆乳,台灣估算每年有將近一萬人次。

台灣的第一例隆乳是馬偕醫院羅慧夫醫師從美國帶回鹽水袋,替一位牧師娘隆乳。當晚病人發生血腫,又被推回手術室止血,牧師娘認為一切是上天的安排,她不配擁有豐滿的胸部,要求醫師取出鹽水袋,結束隆乳。

牧師娘之後,台灣有許多女性隆乳,英美女性的隆乳是要求胸圍變大。台灣戰後嬰兒潮的女性營養失調,發育不良,平胸的機率很高,隆乳只求正常。這些女人婚前擔心被退貨,婚後擔心被嫌棄,隆乳過程偷偷摸摸而且神神秘秘。第一要求,不可以被識破,第二要求,不可被摸出來。因此腋下肌肉下隆乳,是當時的首選。腋窩傷口避免乳房疤痕,肌肉下隆乳可以遮蔽義乳,手術需要二至四小時。胸大肌原本附著於胸壁活生生被塞入義乳,內部壓力極大。病人形容麻醉醒來胸部像被卡車輾過,術後臥床一星期;需人攙扶才能坐起,而疼痛可能持續一個月。

但是癒合後的乳房被肌肉固定,跑步不會動,擠不出乳溝,躺下來像碗公,更糟的是肩膀運動,胸大肌收縮,義乳會抽搐。上述種種,都因女人只求罩杯升等,不要男人看得出來或摸得出來,就必須容忍這樣的過程以及結果,回想起來,實在很荒謬。

那段時候,男人也沒閒著,他們在花花公子,在A片裏,幻想迷人的乳房。男人排斥假奶,宣稱「摸到假奶會立刻軟下來!」有時外遇被抓到,還大言不慚地以元配的乳房太平作藉口。

時至今日,距離第一例隆乳已超過50年,美國美容外科醫學雜誌調查隆乳婦女動機,發現女人隆乳第一是為了外觀,第二是為了自信,第三才是為了改善關係。例如:50歲的女性三鐵選手,未婚也沒有男朋友,為了穿運動服方便而隆乳;37歲的已婚媽媽親餵二個小孩,婚姻關係良好,自覺乳房萎縮而尋求隆乳;50歲的女法官,一生平胸,決定隆乳作自己的生日禮物。她們的特色是經過慎重考慮,要求最小最不痛的手術,強調乳房的尺寸、形狀、乳溝和會晃動,至於疤痕的位置和乳房的觸感反而在其次,女人領悟「我的身體我喜歡最重要」。新好男人也只能配合同意「長在我愛的女人身上就是最美的乳房」。

看了以上的時空背景,就不難理解隆乳為什麼變成簡單的手術。這二年流行低疼痛,低傷害的乳下皺褶切口、筋膜下隆乳。手術平均只要30至40分鐘,隔天可以上班。這種隆乳,外觀自然,唯一的缺點是男人可能識破。

從愈來愈多女人選擇便捷的隆乳看起來,女人「自己高興就好」的觀念盛行,女人已經抛棄身體屬於男人的觀念,從男人手中收復身體的自主權了。